活动主题:
获大奖,上好佳邀您菲律宾长滩岛休闲游


活动时间:
2007年10月15日至2008年9月15日

活动细则:
  1. 凡在本次活动期间购买上好佳罐装薯片的消费者,就有机会赢取价值4999元的菲律宾长滩岛休闲游大奖。
  2. 活动采用寄信抽奖的方式进行,消费者只需于2008年9月15日之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本次活动指定产品上印有“上好佳”字样完整的圆形封盖(破损无效)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联系方式信息以信件形式邮寄至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总部,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抽奖”字样。公司总部地址:上海市沪青平公路2277号,邮编:201702。
  3. 本次活动设中奖名额100人,奖金总额度为49.99万元;活动所涉抽奖分四次进行,分别于2008年3月下旬、5月下旬、7月下旬、9月下旬,每次抽取25位幸运消费者,中奖者税收自理。每批中奖者产生后,公司将以电话联系、信件传达、网站公布三种方式通知中奖者。
  4. 每次抽奖未中的信件,顺延至下次抽奖,越早参加活动,越多中奖机会。
  5. 本次活动不设置重复中奖,同一中奖者,抽中二次及二次以上,均视为一次中奖,并且中奖者不得转让中奖名额。
  6. 中奖者由上好佳公司指定旅行社分批安排赴菲律宾长滩岛旅游,所涉旅游奖项的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旅游时间、旅游线路、食宿、保险等)由该旅行社决定并提供,并以其公布的信息资料为准。
  7. 上好佳公司只承担本次活动的旅游奖项费用,其余因旅游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个人所得税、护照工本费、境外旅游所需材料产生的费用、国内交通费、涉外旅游保证金、境外自选项目费、观光购物费、导游小费等)均由中奖者自理;旅游事宜以及因旅游而产生的纠纷等由中奖者与旅行社自行协商解决,与上好佳公司无涉。
  8. 确定参加旅游的中奖者应于旅行社指定日期、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后统一出发;否则,视为弃权,上好佳公司亦不再给予任何补偿。
  9. 中奖者在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电话联系、信件传达(以邮戳日期为准)和网站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有回应或因信息资料不准确产生通知无法送达等事宜,均视为中奖者自动弃权,上好佳公司亦不再给予任何补偿。
  10. 本次活动上好佳公司将确定三个旅游时间档期,如中奖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这三个时间档期内参加旅游活动,视为自动放弃奖项。但上好佳公司考虑到消费者对“上好佳”的信赖和支持,除上述第八条的原因外,可以酌情将奖项折成现金(金额:4999元)奖励给中奖者,税收自理。
  11. 本活动抽奖地点设在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总部,并在公证处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抽奖,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和直系亲属均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12. 中奖率约为1‰(实际中奖率以最终参加活动人数为准)。
  13. 3月下旬活动抽奖日期为:3月31日。
  14. 3月下旬抽奖信件收取截止日期为3月28日,以3月28日当天实际收到的信件为准。
  15. 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16. 活动服务热线:021-59898888*530分机、798分机。
  17. 活动详情与后续事宜在其他网站的发布地址:www.xzrcn.com,、www.snhx.cn

    附:菲律宾长滩岛相关旅游景点照片和旅游景点信息资料

上好佳网站:www.oishi.com.cn